我单位拟对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改建,工程说明见附件。有意者请回复。
附件内容:
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改造工程
一、工程概况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位于中心综合楼六楼,建筑面积570平方米,层高3.03米,净高2.45米,全框架结构。拟建1间负压BSL-Ⅱ型实验室、2间常压BSL-Ⅱ型实验室、1套PCR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免疫学实验室、肠道菌实验室、真菌实验室以及配套的更衣室、洗涤消毒室、洁物存放间。
二、工程需求
1、实验室整体布局、净化空调系统、照明及动力系统、给排水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的设计,装饰设计;
2、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和施工;
3、测试:工程完工后须按相应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进行各实验室、辅助房间以及走道的洁净度及功能测试。
三、技术要求
1、每个实验室为一个独立单位,送排风系统可独立运行,对于位置相邻且功能相近的实验室,为了节省投资成本,也可考虑“一拖多”形式,但系统不易过大。
2、各实验室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各种标准、规范如下: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04(108)
《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通风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J15-88)
其他相关要求参考甲方提供的示意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