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灭菌消毒原理将牙科器械分成三大类如下
分类 | 定义 | 例子 | 消毒灭菌法 |
(1)绝对灭菌的物(critical) | 任何进入人体的完整及无菌区域(如血液循环)的物品。 | 口腔外科器械,如拔牙钳、牙根挺子、手术刀、外科钻针、根管锉、注射针头等。 | 灭菌法。 |
(2)应该灭菌的物(semicritical) | 与黏膜接触,但正常情况下不穿透人体肤表的物品。 | 银汞填塞器、银汞输送器、矫正钳、口镜、探针、镊子、手机等。 | 灭菌法或高标准的消毒法。 |
(3)消毒的物品(non-critical) | 正常情况下不穿透人体或黏膜组织接触的物品。 | 治疗椅、工作台面、灯把手、X光机把手、开关按钮等。 | 消洗或中标准的消毒。 |
2、器械使用完后,初步分类,并浸泡「维持溶液」内,等待清洗。
3、清洗人员穿戴手套及口罩,以刷子及清水清洗器械表面之唾液及污染物,或置于「超音波震荡器」清理。
4、器械洗净后,擦干,有关节器械上润滑油或防锈油,并分类打包,依序放入各式消毒锅进行灭菌消毒工作。
5、高温高压蒸气灭菌锅:
(1)将清洗好器械装入无菌显示管袋包装后或用包布打包并填上消毒日期。
(2)定期或不定期在锅内放置「化学监试剂」或「生物监测剂」,与器械一同进锅消毒灭菌约20~30分钟。
(3)应将定期及不定期消毒灭菌成效结果记录,并存盘备查。
备注:有关第二项内容之「化学监测剂」包括纸片、卡带、温度指示剂、蒸气试纸等,依第十点规定,每天至少一次随锅消毒灭菌;而「生物监测剂」
因需时间规划与设计,故现阶段以医院牙科先行办理,诊所部份待下年
度之相关措施备妥后再行实施。
6、卡匣式灭菌快速锅:
(1)将器械之轴心处加润滑机油以防生锈,装入无菌管袋消毒包装。
(2) 定期或不定期在锅内放置「化学监试剂」或「生物监测剂」,与器械一起进锅消毒灭菌约10分钟。
(3)应将定期及不定期消毒灭菌成效结果记录,并存盘备查。
备注:有关第二项内容之「化学监测剂」包括纸片、卡带、温度指示剂、蒸气钟试纸等,依第十点规定,每天至少一次随锅消毒灭菌;而「生物监测剂」因需时间规划与设计,故现阶段以医院牙科先行办理,诊所部份待下年度之相关措施备妥后再行实施。
7、干蒸性之灭菌器(dry heater)
(1)专门消毒矫正器械
(2)以清水去除矫正器械外表之口水或血液。
(3)将矫正器械放入含震荡清洁剂(ultrasonic cleaner solution)之「震荡器」震荡五分钟。
(4)再以蒸馏水冲洗干净。
(5)用干布及吸气将矫正器械面彻底吹干,尤其是「关节」处及「切面」。
(6)矫正器械放入「消毒架子」,避免器械及器械碰触。
(7)进锅消毒,375℉,20分钟。
(8)以「润滑剂」润滑器械「关节处」。
(9)放在「使用架」供临床使用。
8、无法经高压高温灭菌之器械则改由化学药剂灭菌(如:浸泡用戊二醛溶液)。
(1)将器械(如:橡胶制品)用超音波洗净器震。
(2)集中泡入戊二醛溶液药水10小时。
(3)再用镊子取出器械并以蒸馏水冲洗。
(4)药水至少两周换一次,若太脏则随时换。
9、消毒后器械之处置:
(1)干燥及冷却:加热型蒸气灭菌器之器械包需干燥并冷却,目前已有许多灭菌器连带自动冷却烘干系统。
(2)贮存:将灭菌后之器械放置干净干燥密封处或紫外线箱,拿取时以「先放先取」为原则;贮存时间不可过久,打包袋不超过一个月;布包,纸包不超过一周;其余不超过四天,如管袋包装之器械,原则保存最多半年即要重新消毒,并写上日期。
10、监测:
(1)每天例行以高温高压显示带(蒸气钟试纸)测试温度及压力,并记录之。
(2)医院每月以生物培养试剂;测试;送供应室培养判读并记录之。
11、若监测发生异常,表示灭菌器有问题,则停止使用灭菌器,并同时通知厂商维修灭菌器。